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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人:党委办  日期:2019-03-26  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学习内容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以学校的改革发展为中心,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办学兴校的思想武器,转化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三条 学习的重点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举措、重要精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

二、校党委中心组人员组成和管理

  第五条 校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在职党员校级领导、党委委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临时扩大到其他相关人员。

  第六条 校党委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各一名。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组长抓好中心组学习。党委办公室主任任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学习记录,协调和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负责签到考勤,并及时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七条 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之余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党委中心组要结合中央、省、市委中心工作以及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和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及时进行学习讲评。

第八条 专题调研。校党委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入奠定坚实基础。调查研究要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移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十条 带头讲学。学校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学,主动深入分管处室和联系年级,深入党员、干部、师生作报告、上党课,讲清楚党的执政方略和重大举措,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人心,凝聚形成改革发展共识。中心组成员为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的干部群众作专题学习辅导或上党课,一年至少1次。

  第十一条 年终述学。要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党委中心组成员必须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剖析。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党委中心组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考核等。学习档案要规范、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党委中心组学习概况。

  四、其他

第十四条 学校各支部的学习内容可参照校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

  第十五条 党委办公室要对学习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检查学习档案,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推动中心组学习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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